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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吴某被罚款!物业提示:家门口、楼道放杂物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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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近期,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康富花园进行消防监督执法时,发现该小区住户吴某将其家里的凳子、手工制品堆放于家门口的电梯厅。
楼道、电梯厅是公共疏散通道,该住户存在占用疏散通道违法行为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录像取证后,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录像取证后,告知吴某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力,吴某对该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签收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缴纳罚款。


该辖区首张《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开出,也标志着消防执法工作将迎来一个全新的高质量、高效率执法态势,为全面推进简易执法、消防委托执法工作起到了关键的指引性作用。



根据消防部门通报信息摘录,

不少小区居民楼因楼道杂物引发的火灾

损失惨重,

多已造成人员伤亡,

令人唏嘘。


近年来居民家庭亡人火灾案例

01

2013年

2013年,北京一小区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楼道起火,邻居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


02


 2014年

2014年,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03

2016年

2016年,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04

2018年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05

2020年

2020年1月27日夜晚,朝阳区某小区业主老王长期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引发火灾,不满20岁的邻居小瑞沿楼梯间逃生时,被楼道杂物挡住了唯一逃生的出路。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

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致人伤残,老王及小区物业被一审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赔偿633万余元。


06

2021年

2021年,浦东一小区的许大爷一家,长期在楼梯间堆放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上门要求清理,其不听劝。当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许大爷家的这些杂物上,从而引发了火灾。正好乘坐电梯回家的许大爷因吸入了大量浓烟,使其身体多处受伤。


一桩桩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在我们小区楼道里也随处可见乱扔乱放的纸箱废品、童车鞋架、旧家具、晾衣架、电动车。



或许,您认为楼道里放点东西没什么,地方空着也是浪费!


他认为自己家门口,自己说了算,想怎么放就怎么放!


她认为电动车停楼下怕风吹雨淋,在楼道里安全······


其实,在你们这样自以为是的时候,危险已经悄悄来到了身边,你们这是置自己和家人以及邻居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且已经违法、甚至是在犯罪。

法律监管之地不容儿戏

01

《消防法》


《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02


 《民法典》

《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03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亲爱的业主朋友们: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不得私自占用。


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业主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延缓人们疏散逃生的速度,而且火灾烟气会迅速蔓延至整个楼道。


为了使楼道整齐有序,畅通无阻,给全体家人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请您将堆放在小区楼道内的各类杂物、儿童小推车、自行车等相关私人物品在2022年5月20日前收回家中或自行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5月20日开始对楼道及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届时如楼道内仍有杂物堆放,我们将一律以无主杂物、垃圾予以统一清理。


请大家不要让楼道变成杂物间,不要让杂物堵塞大家的生命通道


小区的环境需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恳请各位家人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和监督,也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8日

来源:阳江消防、物业管理圈

主编:江雨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告知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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